在那麼多的 blog 中,天龍馬是一個漠漠無名的部落客
因此書寫本文章,不是想造成什麼影響
而是一個部落客將自己的感受,完整表達於blog
最近天龍馬看到了 索謝酬被批 的一個新聞
一下子是自稱法律系的潘女不顧家貧單親媽的苦苦哀求,強索三成酌謝金
一下子是家貧單親媽變成不是家貧,反而法律系的潘女變成弱勢族群,還把金額全數捐出
一下子又爆出法律系的潘女把錢捐給自己可以控制的社團 (有公器私用之嫌)
劇情變化之大,讓人有種看不太下去的感覺 (比補教人生還要起伏)
我不是法律系的潘女,也不是家貧單親媽 不知真正的實情究竟為何?
其實有人說 情理法
也有人說 法理情
很難判定熟對熟錯
不過天龍馬覺得
任何事務不該偏誰大多數人的認知,才是真正的王道
像性侵幼女之輕判.偷拍未拍到內褲無罪.摸胸未達10秒無罪....等等事件
只是造成人民對法律的不信認感
雖然站在法的觀點上 食金不昧, 最高可得三成之酌謝金
不過此一事件天龍馬個人看法是
家貧單親媽即使不是家貧,那遺失之21000,也是其辛辛苦苦所賺之養家費用
而法律系的潘女只是輕輕鬆鬆撿取並送至警局,即可賺取6000元的高額獲利
其實雙方在取得金額的過程中,產生了非常非常的不對等
雖然站在法律上 法律系的潘女是可名正言順的享用三成酌謝金
(不管是放入自己口袋,或是利用捐贈名義來執行)
不過在情理上造成不少網友不好的觀感
假設我是法律系的潘女
我會問自己三次
值得嗎? 為了6000元的代價
值得嗎? 為了6000元的代價
值得嗎? 為了6000元的代價
人像一個圓,所謂有得必有失
得到了 6000的良心錢
失去的是隱私的公開及網友的攻擊
值得嗎?